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为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2025年我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拟招收“骨干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名,均安排在085400电子信息专业招生(其中录取的汉族在职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
考生报名前务必取得报考导师同意,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来源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后,方能报考“骨干计划”。
三、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5月15日中午12:00
2.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jupt.edu.cn),招生项目中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招生批次选择“少民骨干”,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
3. 提交材料:考生须通过报考服务系统提交报考材料,请根据《报考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应交材料目录及填写报考材料补充说明》(附件1)和系统模板规范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其中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通过审批程序的考生请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证明材料中上传相关审核结果截图。系统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将纸质申请材料递交或选择邮政EMS方式邮寄到研招办。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行政南楼451室
收件人:赵老师 025-83492350
邮寄截止时间(以发件时间为准):2025年5月18日
4. 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之前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金缴纳,标准为200元/人。不缴费者报名无效;一旦缴纳报考费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核与录取
1. 学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要求详见《电子信息专业学位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骨干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及相关后续将公布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jupt.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
2. “骨干计划”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招生、培养、管理标准。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3. 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的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致,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