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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6 浏览次数:19592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招收推免生条件及专业

第一条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第二条 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推免生接收专业见南京邮电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一览表》;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专业见《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二章 招收推免生计划

第四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体系,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学校招收推免生数量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招收直博生数量不超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第五条 2022年我校17个学院36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推免生7个学院14个博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直博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的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统。报考条件参照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同时,除具有境外本科学历的考生外,所有考生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PTE成绩不低于50分。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招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招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切实加强对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规范管理。

第四章 招收推免生原则

第九条 招收推免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招生专业重点向基础学科及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

第十条 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校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加强对招收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校纪委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五章 招收推免生程序

   第十条 推免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和专业,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十条 各学院招收推免生,必须对考生进行复试。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应在学院网页上公开公示。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和心理素质等。复试考核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没有经过复试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第十条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和专业,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复试和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

第十条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jup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收推免生录取工作于1020日前结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5.5万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

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一等奖学金1.2万元、二等奖学金1.0万元、三等奖学金0.8万元。 我校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一等奖学金1.8万元、二等奖学金1.4万元、三等奖学金1.0万元。

第七 章其他

  第二十条 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严格遵守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83492350         

E-mailyzb@njupt.edu.cn    

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

邮编:210023

监督电话:025-85866836

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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