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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7528

校研发〔201918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选拔。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申请者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申请者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1直博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2直博生攻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5年。

三、招生专业

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的所有招生专业均可以接收直博生。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者登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jupt.edu.cn/)“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报名并打印《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注明直博生。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推免复试时)将以下材料交寄至报考学院。

1)《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一级学科挂靠学院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参加复试。

 4.复试

一级学科挂靠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应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考核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复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五、接收程序

1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者的拟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的直博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所有拟录取直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邮电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南京邮电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卡》;

六、激励政策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办法见招生当年的研究生奖助政策。

2鼓励直博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研究生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

1.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拟录取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在入学前因各种原因被本科学校取消推免资格,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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