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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和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3 浏览次数: 27865  

一、师生互选工作

2018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即将开始,拟定于42551日开通“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的“学生填报志愿”和“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功能,52日开通“导师选择考生”功能。师生互选工作和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确认工作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请考生及时进入系统填写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并保持电话畅通。

具体事宜请各位考生与学院联系或关注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

因需上报国家审核,我办将在六月中上旬向各位拟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送期间,我办将在网上具体公布录取通知书的寄发、领取注意事项及EMS编号,以便考生查询。

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往届生的“个人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复审表》未到者,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南邮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调档。

1.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江苏省外请经当地县(市)党组织部门直接介绍到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内请直接介绍到南京邮电大学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自带;团员自带团员证即可。

2.户口迁移证。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如新生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过后不能补办。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户口迁移证必须是以文字打印的形式,手写无效。②户口迁往地址统一为:“江苏省南京市南京邮电大学”;③户籍迁移证中不允许漏项,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到校后由班级统一收取。有关户口的具体问题,可问询我校保卫处调研与户籍管理科,电话025-83492223(三牌楼校区)、025-85866379(仙林校区)。

特别提示: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考生遇到涉及银行转账的电话、短信、邮件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谨防诈骗。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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