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年拟录取研究生: 对于寄送2017年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其他事宜做以下说明。入学报到时需注意的具体事项,请查看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因需上报国家审核,我办将在六月中上旬向各位拟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送期间,我办将在网上具体公布录取通知书的寄送、领取注意事项及EMS编号,以便考生查询。 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往届生的“个人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复审表》未到者,不能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南邮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调档。 二、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江苏省外请经当地县(市)党组织部门直接介绍到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内请直接介绍到南京邮电大学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自带;团员自带团员证即可。 三、户口迁移证。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如新生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过后不能补办。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户口迁移证必须是以文字打印的形式,手写无效。②户口迁往地址统一为:“江苏省南京市南京邮电大学”;③户籍迁移证中不允许漏项,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到校后由班级统一收取。有关户口的具体问题,可问询我校保卫处调研与户籍管理科,电话025-83492223。 特别提示: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考生遇到涉及银行转账的电话、短信、邮件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谨防诈骗。 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 2017年5月31日 |